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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检察机关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山南“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地委、行署关于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于山南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为“两圈两带”、“六个模范区”和“七个山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我地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山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深刻领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贯彻地委、行署及上级院的各项方针政策,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局势稳定,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两级院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地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转变工作理念、更新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思路、完善机制举措,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

  2、明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20字方针”、“2个基本点”、“6个必须”的要求,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以加强检察受援为契机,努力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主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依法治国”全面实施和“法治山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认真领会、牢牢把握中央、区党委、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和贯彻落实好“六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在山南发展稳定中的历史责任,要认真领会、牢牢把握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贯彻工作始终,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要认真领会、牢牢把握西藏工作的根本特征,落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明确工作重心,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

  4、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维护社会局势稳定。始终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的定性和斗争方针,坚持旗帜鲜明、针锋相对、掌握主动、争取人心、强基固本,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牢牢掌握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反动宣传、聚集闹事、暴力恐怖、煽动自焚等活动,依法打击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活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分裂破坏活动的高压态势。科学谋划后达赖时期反分裂斗争的各种预案,有效应对达赖后时期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不断健全运转高效、反映迅速、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和检察机关维稳指挥体系和维稳长效机制,形成对反分裂破坏分子的合围之势。教育引导、源头稳控。深入揭批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在严格检察干警教育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达赖集团“中间道路”、“大藏区”、“高度自治”变相搞独立的反动图谋和险恶用心,自觉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和抵御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5、依法严厉打击网络传播有害信息和内外勾联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研究网络渗透破坏犯罪的新特点、健全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打防管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勾结串联、煽动滋事、传播暴恐影音、传播分裂有害信息等犯罪。

  6、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暴力恐怖案件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集中整治重点人群、涉枪涉爆、制作销售传播反动宣传品、聚众滋事、借机闹事案件,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暴恐犯罪、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地区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7、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败方针,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建立健全渎职侵权犯罪网络举报和受理、侦查办案机制,推进专案调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等措施,发挥好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全面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按照“上下一体,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工作模式,深化地县两级院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积极查办重点建设领域、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履职尽责,积极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所查获的赃款、赃物按规定上缴国库。

   8、重点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查办和责任追究。一是严肃查处在反分裂立场上有问题或明知他人有问题而不告知的。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反分裂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反分裂立场上有问题的或明知他人有问题而不告知的,要坚决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严肃查处脱离实际盲目决策、违法决策以及对于“十三五”规划中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投资项目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在政策落实、项目审批、资金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项目多、资金大,容易出现权力寻租、贪污、受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现象,造成恶劣影响和财产损失。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坚持查办和预防相结合,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9、依法强化法律监督,延伸检察触角。强化侦查监督、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切实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采取从源头开始监督,渗透各个环节的方法,探索法律监督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拓展法律监督的深度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机关的核心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接待的每一个诉求、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公信力。一是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积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大力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多手段、多渠道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相统一。二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诉讼监督。积极探索实行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办案体系,侦监、公诉部门适时提前介入侦查环节,引导侦查取证;民行部门要积极调(借)阅辖区内基层法院已审结民事裁判文书、调解书、支付令等。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深入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及时掌握在押人员基本情况,加强教育管控,严防在押人员脱逃、行凶、非正常死亡等事件的发生,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四是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面上排查与内部排查相结合,定时、定人、定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的问题进行排查,依法妥善处理,认真做好稳控工作,把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坚决防止到拉萨或进京上访。做好办结案件的当事人息诉罢访工作,坚决杜绝涉检上访事件的发生。

  10、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落实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十项维稳措施”,积极参与和不断深化驻村驻寺工作、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城镇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等各项工作,在检察驻村工作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目标,特别是紧密结合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寺庙清退人员、非法出境回流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网络实名制管理,结合司法办案,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基层等活动,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三、完善“六位一体”受援工作格局,提升检察机关自我发展能力

  11、持续推进“358”人才受援计划。继续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受援模式,从湖南、湖北、安徽三省检察机关协调援藏业务专家赴山南检察机关开展援藏工作,通过内地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的传、帮、带,促进两级院干警的执法活动更加规范,业务水平明显提高;继续选派干警赴湖北、湖南、安徽三省检察机关和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学习业务知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跟班办案,不断充实检察业务知识和实践能力。

  12、拓展业务受援渠道。选派业务干警赴高检院、三省检察机关进行业务学习、办案培训、岗位锻炼,加强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培养;继续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从各县院抽调干警组成专案组,在院党组的统筹安排下和援藏干部的指导下,开展办案工作;进一步向湖北省院学习“两微一端”工作,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务公开力度,让“阳光检务”成为现实。

  13、积极构建检校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与对口支援三省检察机关及安徽大学等内地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山南检察机关法律咨询委员会,形成法律智库;邀请内地检察机关业务专家赴藏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山南分院办案平台,与内地高校法律专业建立实习关系,把山南分院作为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基地,帮助法律专业毕业生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

  14、加大项目资金受援力度。积极向湖北、湖南、安徽三省检察机关争取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山南检察分院技术水平、软硬件设施建设等,进一步提高山南检察分院综合办案能力,行政后勤部门做好对业务部门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凝聚力、战斗力

  15、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一系列根本问题。严格整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矩办事,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16、建强领导班子。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维护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成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反分裂斗争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作为使用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把忠于党和国家、有担当精神、熟悉精通法律、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选派到重要岗位上来。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藏族干部、其他少数民族干部、长期在藏工作的汉族干部和援藏干部。

  17、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健全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体系,完善业务工作运行规范、执法质量保障规范和各项业务工作质量标准,建立执法办案质量和实效预警机制。健全执法管理体系,照制度完善、程序严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原则,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开检察工作,公开的内容、数据务必真实无误,办结案件要及时公开,在社会上起到一定的警示效应。要充分利用“检察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专项活动及时向社会传达检察信息,让社会各界认知检察工作、理解检察工作、配合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18、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检察干警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克服脱离群众的漂浮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着力解决司法行为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和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文明的良好检察作风。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规定,对检察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迁就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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