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山南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6-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按照全区侦防工作会议的安排,我代表山南检察机关两级反渎职侵权局,向区检院反渎局各位领导汇报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位领导评议。

  2015年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检院反渎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地区检察机关反渎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自治区检察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总要求,以办案工作为中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契机,以提升队伍思想、业务、作风为基础,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推手,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为动力,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推动了全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发展进步。

  一、业务数据情况

  (一)渎职侵权案件查办情况

  两级反渎2015年共初查线索3件,其中院反渎局初查线索2件,初查终结1件,由上级院提办1件;乃东院初查线索1件,初查终结后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1件1人。 

  2014年,市院反渎局立案查处胡某滥用职权案,贡嘎县院立案查处周某滥用职权案,现均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不起诉

  (二)其他案件查办情况

  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办案人员融入各办案组,以“大侦查”的思路,在办理反渎案件中查办反贪案件。其中,查办反贪案件1件1人(大案),指导乃东县院查办渎职案件1件1人,指导贡嘎县院查办渎职案件1件1人,指导隆子县院查办反贪案件1件1人,配合纪委查办反贪案件2件2人,呈报自治区纪委线索3件。特别是我局办案人员在配合自治区纪委第一监察室在查办“欧某”受贿案中,全面开展外调工作,为“欧某”受贿案的查办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地区工作实际。我局深入浪卡子县、桑日县、扎囊县,对农牧民反应强烈的,涉及道路交通建设、土地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目前,我局对浪卡子县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正在跟进。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始终坚持分院侦查指挥中心的一体化侦查模式

  我局办案人员在分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在办理反渎案件中寻找反贪线索,在办理反贪案件中寻找反渎线索。配合区、地两级纪委侦办大要案,以及指导县院侦办自侦案件。采取督办、领办、交办等办案模式,整合办案力量,排除办案阻力,推进大要案办理,起到了中心辐射作用。

  (二)突出办案重点,服务工作大局

  一是积极查办大要案,配合自治区纪委对那曲地区行署原副专员欧某(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调查,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二是查办自治区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领域的渎职案件,目前该案已初查终结,由自治区检察院反渎局提办。

  (三)规范司法行为,打造过硬队伍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立足解决反渎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根据高检院和区检院的部署,结合在日常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我局办案人员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向高检院渎检厅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受到一致好评。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廉政纪律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自觉抵制社会上各类不正之风,催生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工作环境。

  三、存在的困难

  (一)线索发现难

  渎职侵权的犯罪行为具有隐蔽化,其主体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案手段十分狡猾和隐蔽,不易被察觉;渎职失职行为往往与工作失误、今后注意等相等同,具有较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近年来,我地区反渎局先后开展了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域、国土领域的小专项活动,效果甚微,究其原因,就是没能吃透隐藏在相关行业中的特殊规律。

  (二)渎职犯罪社会认知度低

  广大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内容和管辖不甚了解,又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举报意识、热情不高,有价值、能成案的线索不多。近三年,我地区查处渎职案件7件7人,其中竟没有一件是通过举报线索成案的。

  (三)抢抓立案先机难

  侦查人员普遍对贪污贿赂犯罪有较深的理解,对渎职犯罪则理解不够。对一些职务犯罪行为需要适用贪污贿赂罪名和渎职罪名数罪并罚时,特别是一些案件适用渎职罪名侦查更恰当时,侦查人员由于理解的不够,却以贪污贿赂罪名进行侦查。使得案件失去了渎职犯罪立案的先机,并给案件的侦查制造了人为的困难。例如,我地区在查处某乡工作人员在收取农牧民新农保资金后,由于管理不当,致使70余万元现金被盗,属于典型的渎职罪。侦查人员却以犯罪嫌疑人挪用了其中的小部分,以挪用公款罪进行立案,致使较好的反渎线索流失,失去反渎立案的先机。

  (四)缺少一支专业队伍

  反渎队伍建设滞后,侦查人才匮乏,已成为影响我地区反渎侦查业务发展的重要原因。从2013年至今,我地区反渎局干警不增反降。分院反渎局从6人减少到4人;各基层县院反渎局机构虽已获批,但是却始终没有形成独立的反渎局,反渎局职能并入反贪局,在日常工作中,又形成重反贪轻反渎的工作局面,致使反渎工作局面一直没有打开,反渎人才一直没有培养。在当前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模式下,我地区仍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胜任反渎侦查工作的专业队伍。

  (五)阻力大,办案难

  一些单位保护主义严重,主动移送线索的意识不强。许多部门在案发后往往采用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私下解决的方式,造成了案件线索被掩盖,而检察机关又难以介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了解情况时往往又得不到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从而使案件线索来源长期在低谷徘徊。例如,我地区办理的胡某滥用职权案,由于各方阻力,全方位的侦查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展开,致使该案侦查时间达一年,并做不诉处理。

  四、2016年打算

  (一)以涉农惠农扶贫为着力点,开展调研摸排,搜集整理线索

  按照“精准扶贫”的国家战略,结合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的涉农惠农专项活动。我局变被动为主动,拟对全地区进行一次调研,深入重点乡镇、村组,针对国家投资较多、涉及农牧民生活最直接的方面进行广泛摸排,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二)借鉴兄弟市院成功案例,选准突破口

  反渎案件的渎职犯罪行为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规律性,反渎案件的成功查办,具有依瓢画葫芦的借鉴意义。在没有较好线索的情况下,我局注重收集近年来兄弟市院和内地援藏对口院已成功办理的渎职案例,以此为突破口在我地区进行本土化移植,创造好的办案效果。

  (三)充分发挥领办、参办、督办机制,排阻力,抗干扰

  针对我地区反渎队伍薄弱,反渎案件查办阻力大等特点。分院反渎局发挥好主体作用,对一些疑难、复杂、重大的反渎案件,充分运用领办、参办、督办等形式,为基础院排除阻力,减轻办案压力,突破办案瓶颈。

  (四)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侦查优势,克服人少等困难

  面对我市反渎人员匮乏,基础院不会办案、不善办案等现状。我局拟探索和建立由分院反渎局组织统一初查、相关基础院侦办的办案模式,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的优势,突破个案查办。

本院概况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法律法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西藏自治区定日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